第97节(2 / 2)

凌玉醉眼迷离地环视全场,然后笑指杨帆:“还是让这小子,先送完小雅,再送我吧。”

“好!”

杨帆和方思雅异口同声。

前者是迫不及待。而后者,完全的没心没肺。

按照约定,杨帆先送方思雅回了宿舍,然后送凌玉回家。

方思雅看着两人相互搀扶着离开的背影,心里很满足:有这样美的闺蜜,和这样好的男友,真是幸福啊。

只是,她不知道,自那晚之后,那男朋友就成了过去式!

其实,没有一句解释,甚至没有一句关于“分手”宣判,杨帆就直接走出了方思雅的生命。

方思雅不是没找过对方,但那时候大家还没有手机,她又不会上网,只能打他家里的电话,羞怯地报上姓名后,却总是被告知对方不在。

一个暑假,对方都不在。而方思雅明明记得自己在同学录里留过自己家号码的,可杨帆也一个电话也没给她打过。

方思雅虽然单纯,但也不傻。她知道对方摆明不想理自己了……一切,就仿佛一场梦,梦醒后什么都没留下,就仿佛,原本就没存在过一样。

一切,结束得如此云淡风轻,又让人哭笑不得。

不是没有难过的,尽管,连失恋的资本似乎都没有。

但,还是难过。

难过的时候,是凌玉陪着她,告诉她:“他那样的人,根本就配不上你。你还有我。”

她确实还有她。

在她关注那个男生,并且跟他选填一个志愿的时候,凌玉默默填了跟她一样的志愿。

就这样,三个人进了同一所大学。

只是,那个男生,已经在方思雅的心里完全不存在了。

她有的,只是闺蜜。那个不离不弃的闺蜜。

她想,这个世界,女人比男人靠谱。

☆、第89章大学社

大学的生活,是真的逍遥。

可怜的方思雅,被中国式教育荼毒了十来年,一朝进来大学,简直如鱼儿进了大海,鸟儿飞上天空!

即便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凌玉,也被感染了情绪,跟着欢快了很多。

大学里,有形形色色的各种社团。

笨笨理科生方思雅选择了一个文学社团,做了学校文学社团的小记者。社团比较正规,每学期会固定出刊物,让成员投稿。而过往的期刊,团长也发给了新成员们学习。

于是,方思雅抱着杂志在寝室看得如痴如醉,大赞化名“丹青”的团长文章写得好。

再度努力成为她室友的凌玉斜眼过来看了看,然后默默不作声。

为什么说是努力成为方思雅的室友呢?

因为分宿舍原本是随机的,方思雅和凌玉本不在一间宿舍,但凌玉不惜专门去找辅导员,陈述了自己与方思雅的同学情深……最终辅导员点头同意了换宿舍。

看着凌玉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