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2 / 2)

现场的衙役给崔令仪拿来证物。那是一个头嵌宝珠的华丽金簪,由于华丽沉重,实际其尖头位置被匠人打磨的非常圆钝,很难插入人的皮肉。簪头的鲜血还未擦去,五十二岁的杨夫人仰躺在拔步床上,嘴角淌着混着碎牙的血沫,右手还死死攥着甘云的衣服一角。

崔令仪甫一看见这凶器,惊异极了:“这簪子竟然还能杀人?”

谢珩道:“金簪的形状与杨母太阳穴上的伤口吻合,初步可以认定此簪就是凶器。”

崔令仪问:“看地上的血脚印,先后之前有数十人来过此处。不是说杨母遣散了所有仆婢,那么是谁来拉架的?”

谢珩道:“是为了迎接杨母五十二岁寿辰雇佣来的短工。这种短工实际大户人家是不爱用的,因为对主人不忠心,容易偷盗主家的东西,或者把主家的事情拿出去乱说。可是杨母寿诞将至,家中只靠甘云,不眠不休也不成,因此杨牧做主请来这些短工。我已经连夜询问过,没有一个与杨家或甘云有故旧的。杨母除了对甘云态度不好,对外人总是和颜悦色,在京中风评不差,没得罪过什么人。”

“那有没有认识甘云的家人的?”

“甘云是孤儿,少年时被叔婶卖进宫里做宫女,极偶然间得长公主青眼,又愿意陪她千里奔赴塞外,这才做了她身侧的女官。甘云的叔婶自她进了宫就没和她联系过了,如今即便是甘云也不知晓他们生死。”

崔令仪蹙眉问:“对了,我先前就想问。母亲刁难妻子,杨牧一直没有劝慰过吗,就任由她们婆媳关系恶化,以至如今?”

第31章 第31章金簪为证

“杨牧幼年丧父,是母亲将他拉扯成人,而后又送他去从军。杨牧极其敬重母亲,母亲所言,从不讲一个不字。甘云其实性情不太驯顺,是杨牧在其中一直要求妻子忍让,以致她最终情绪爆发,提出自尽。”

崔令仪叹了口气。

常见的婆媳狗血要素集齐了。

“仵作验尸了吗?”崔令仪问。

“已经验过。”谢珩道,身后衙役将验尸报告递给他,他将其交给了崔令仪。

死者杨王氏,五十二岁,身高五尺一寸,应天府江宁县人,平民,十九岁嫁与小吏杨顺为妻,其独子杨牧娶甘云为妻。无其他亲眷。

死亡时间是五月廿六日戌时三刻,死亡地点是自家东厢寝室。经仵作查验其体表伤痕后可以得知,其致命伤在右眉梢后三寸,发际下五分,也就是右侧太阳穴。是平刺而成,伤口是斜长形刺创,长1.2寸,深2.5寸,创角一锐一钝,与涉案金簪创口宽度吻合,簪身染血部分长度与创口深度一致。

可以断定杨王氏直接死因为右太阳穴刺创导致颅脑损伤、颅内出血而亡。其死亡性质属于非预谋杀人,系争斗中意外致伤。

“我要见甘云。”崔令仪道。

甘云还没被押入刑部监牢,整个人历经一夜审讯,精神状态还不差。她相貌极

清秀,眼如水杏,而眼尾微挑时却有三分锐气,锋芒暗藏,是有城府韬略的人,又得公主器重,应当不会因为一时气愤而激情杀人。

因未沾胭脂,面皮白得近乎透明,却在右耳下方漏出一道浅红抓痕,是案发时杨王氏指甲留下的印子,已经结了细薄的痂。左手腕骨处有薄茧,是常年握笔写状纸磨出的,多年以来应当是从事文书工作。

她身高在一米五五到一米六之间,身着月白色中衣,却不合身,顺着领口能够看见三道新结的血痕。

“错了。”崔令仪一见到她就立即道。

“什么错了?”谢珩问。

“抓错人了。”崔令仪道。

“杨王氏是右太阳穴被刺中,而甘云是左撇子。”她道,“且杨王氏的伤口是平刺所致,凶手应当与她身量相当,而甘云较为矮小。如果是甘云出手刺中她,伤口必然出现夹角。”

崔令仪比画了一下:“一定是由下向上刺入的。”

“既然如此,谁会趁机杀害杨王氏,又推到甘云头上呢?”谢珩问。

“排查现场与杨王氏身高相当的人,太高或太矮都会留下痕迹。”崔令仪道,“有可能是当日站在甘云左手边的人,且我觉得男性几率更大,要用一枚较为圆钝的簪子将杨王氏刺死,那么一定需要很大的力气。”

谢珩点头应下。

甘云屈膝向崔令仪行礼道:“多谢小姐为我洗脱嫌疑。说实话,那时候是不是我刺中的婆母已经记不清了,我实在无法力证。”

“不必客气。”崔令仪道,“但我想,你应该有怀疑的对象了,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