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1 / 2)

他转头责问身旁的王絮:“哼,你这丫头,为何不帮他写上两个字?”

崔莳也欲言又止,想说的话堵在喉间,他向胡不归解释:“家中父母认得我的字,若叫王姑娘替我写,反倒会让他们疑神疑鬼,还是罢了。”

胡不归神神叨叨地将王絮拉出门外,而后伸出手向她索要钱财。王絮却长久地沉默不语。

胡不归呵了一声:“哈……你可别想跑,瞧你穿得人模人样,竟连钱都付不起?我所用之药可皆是好药。”

“把你的簪子留下。”胡不归伸手去取王絮头上的银簪。

王絮侧身一闪,恰好躲过胡不归的手。

胡不归见状,火气更甚。

王絮将她哄到槐树下,离远了崔莳也在的瓦房,“不如我留下给你帮工?”

这簪子于她而言有大用,断不能给他。

“哼,就凭你那抓药的三脚猫功夫?还不够格!老夫自己便能应付,你可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胡不归嘴上虽这般说着,眼神中却流露出一丝心动之色。

胡不归在摆弄药材时,对药的敏感度仿佛已达天人合一之境。

那双手如同与药材融为一体,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精准地拿捏着药材的特性和用量。

王絮自始至终都未有个正式的师傅。

胡不归微微扬起下巴,说道:“不过,听老夫一句劝。你与这小公子,倒是挺般配。”

王絮这份这份识人的眼力让胡不归对她另眼相看,开口求胡不归收他为徒,还有,她这不服输,咬着牙向上爬的劲。

“小公子怕他和你在一起,被你带累受了一身的伤的事传到家中,家人反对你们。”

王絮将簪子收入袖中,“那我嫁给他,你看如何?”

胡不归一双眼瞪的溜圆,倒是不想王絮竟真答了他,转而一笑:“怕是不行。”

风吹动马车的銮铃响动,清脆如玉碎。槐花一落如雨,院墙上的苔藓幽绿得生出寒意。

胡不归捋了捋胡须,若有所思:“屋外等着的,是丞相千金。”

王絮垂下眸。

程雪衣?

已经好几个月没再见到她了。

周煜大婚之日,程雪衣也不曾露面。

“她虽是个瞎子,不过有个好出身,配的是南王世子。虽说这人花天酒地,资质平庸。”

难怪……

未曾想,她竟是周煜的未婚妻。

红妆铺地,宾客如云,丞相却是毫无反应。

想来亦是知晓,她不过是周煜的替罪羔羊。

胡不归不禁道:“南王去世,也不知他们会不会退婚。”

姻亲南王去世,于丞相而言究竟有何益处?

周煜竟也拒绝从军,有钱人断不会做无利之事。有的人不明就里,看不懂丞相亦有杀南王之心,便会觉得丞相无辜。

丞相必定会设法将此权柄洗白,收入自己囊中。

而周煜身为知情人,却并无保身之策,且丝毫不惧被杀,究竟是何原因?

胡不归微微摇头,神色中带着几分惋惜:“你虽身着华服,可干起粗活来却如此熟练。且连一点银子都拿不出,你的簪子、衣裳莫不是这小公子给你买的?他的确喜欢你,可你们终归是不相配的。”

“你学得几门手艺,可他赏玩的是的是风月。”

锦服华簪非己力,鸳鸯难配意迷离。

王絮有手段,踩着这小公子上位,胡不归先前入内调侃她,实是不忍她不肯停歇的努力付诸东流。

胡不归叹道:“你们两个,有缘无份。”

晨雾笼罩了整座屋子,屋内绰绰的人影,正题笔写字,不知何时起了雾,白茫茫一片。

崔莳也抬起头,向窗棂边瞧了眼。

槐花盛开,在雾中像下了场大雪。

王絮背身站在槐花树下,春日的露水沾湿了她脸颊,沿着眉骨滴下,打湿她的衣襟。

她钩低枝条的手一松,抬袖擦了下脸,似早料到他在看她,扭过头来——

崔莳也神色稍黯,苦涩笑意不达眼底。

但见她遥遥一笑,灿若春华。

笑意并不算和煦,有些冷,像是积雪初融时,冰茬在流水中化开,在夜里柔柔地,慢慢地渗透出来。

可这笑却不是对他,是对来人——周煜。

崔莳也却是呆住了,手心的笔一斜,顿挫地笔调向上勾出一道粗长的痕迹。

崔莳也心中一阵叹息。

正是一年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又是这样……

屋檐相连,画梁相接,周煜大步跨进屋内,一把拽起瘫软在地的女子,硬生生地将她拖了过来。

啪的一声,他走得急,踢翻了扫帚和簸箕,槐花稀稀疏疏地落在地上。

碍于这人在这里。

周煜看向王絮:“我只问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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