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0章 淤泥藏尸案:1985年湖北仙桃乡村女尸谜案(1 / 1)

周浦清至今都记得,1985年正月初七那天,他确实在牌桌上坐了一整天。 下厂村黄某家聚了五十多号人,乌烟瘴气的堂屋里,麻将牌被一双双粗糙的手搓得哗啦作响。周浦清输了不少钱,骂骂咧咧到天擦黑才散场。他不知道自己赌桌上的这一天,后来会成为一张铁证——不是证明他清白,而是证明隔壁村那个杀人犯,连赌徒都不如。 杀人犯叫周四溟。他不在赌场的那天下午,一个穿黄衣服的姑娘,再也没能走回家。 一 1985年3月5日,惊蛰。 湖北沔阳县屯岭村的清晨,寒雾压着田埂,白霜铺了厚厚一层。养鸭户萧光银踩着冻硬的泥路出门时,嘴里哈出的白气一团一团散进风里。他把棉袄领子紧了紧,肩上的竹篙有节奏地晃着,身后一百多只麻鸭挤成一片灰褐色的潮水,嘎嘎叫着往村外涌。 这条路他走了十年。鸭子认路,人也认路——往南走一里多地,就是屯岭村三组和四组之间的那条分界沟。沟不宽,水不深,三十公分左右的浑水底下是乌黑的淤泥。春天水草冒头,螺蛳和小鱼小虾钻在泥里,是鸭子最爱的觅食地。 萧光银把鸭群赶下水的时候,薄雾还没散透。鸭群扑棱着翅膀扎进沟里,本该四散开来各自觅食,可今天不对劲——那百来只鸭子像被什么东西勾了魂,齐刷刷挤在沟中间一段,伸长了脖子使劲往一处淤泥堆上啄。 萧光银起初没当回事。他蹲在沟边抽了根烟,心想鸭子嘛,偶尔扎堆也正常。可一根烟抽完,鸭群不但没散,反而越聚越紧,有几只鸭子甚至用嘴使劲刨那堆淤泥,泥水溅起老高。 他骂了一声,抄起竹篙走过去,想一篙子把鸭群赶开。 竹篙戳进淤泥堆,往旁边一拨。 淤泥滑落,露出一截白花花的东西。 萧光银以为是哪家扔的烂骨头——屯岭村靠水吃水,杀鸡宰鹅的骨头往沟里扔也不是稀奇事。可竹篙再拨一下,淤泥缝里露出来的东西,让他整个人像被钉在了泥地里。 那是一排牙。整整齐齐的、人的牙齿。其中一颗门牙泛着淡淡的银光——是镶过的银牙。 萧光银觉得自己的心脏被人攥住了。竹篙从手里滑脱,砸进水里溅起一片泥点子。他蹲下去,手指哆嗦着扒开表层的淤泥,一团腐烂的、被什么东西啃噬过的组织从泥里浮现出来。那是人脸——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被人脸剩下的部分。鼻子没了,嘴唇没了,露出来的骨头白森森的,眼眶黑洞洞地瞪着天。 萧光银后来说,他一辈子也忘不掉那个画面。 他连滚带爬地从沟边起身,胶鞋踩在结了霜的田埂上打滑,摔了一跤又爬起来,膝盖上全是泥。他往屯岭村的方向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嗓子眼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等到终于喊出声的时候,那声音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像自己的。 “杀人了——分界沟里有死人——!” 鸭子不赶了。一百多只麻鸭在沟里散了摊子,嘎嘎叫着四处乱游。没人顾得上它们。 二 消息像炸了窝。 萧光银这一嗓子喊出去不到一刻钟,半个屯岭村的人都知道了。最先赶来的不是公安,是看热闹的村民。但很快有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前阵子隔壁调低村一组有个姑娘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村里人私下议论了好几回,有说跟人跑了的,有说掉水里冲走了的,谁也没想到,尸体可能就埋在隔壁村的水沟里。 有人往道河派出所跑了。 所长余昌早接到电话的时候,刚端起搪瓷缸子泡了杯茶。他把缸子往桌上一搁,抄起外套就往外走,边走边喊值班的民警。从接到报案到带着三个民警上车出发,前后不到五分钟。 北京吉普车沿着乡间土路颠簸着往屯岭村开。前几天下过雨雪,路面上全是泥坑和车辙印,车轮碾过去溅起泥浆糊在挡风玻璃上,雨刮器刮都刮不干净。余昌早坐在副驾驶,一只手撑着仪表台,身体随着车身的颠簸一耸一耸的,脑子里已经在盘算——现场要封锁,痕迹要提取,围观群众要疏散,还有那个报案的养鸭户,第一时间要问清楚。 二十分钟。从派出所到那条分界沟,全程没超过二十分钟。 余昌早到现场的时候,沟边已经围了一圈人。他指挥民警拉开警戒带,把整片田间区域圈起来。老百姓趴在警戒线外头伸着脖子往里瞅,交头接耳,说什么的都有。 “听说是调低村失踪的那个女娃?” “哪个缺大德的下的手……” “你们看那头,脸都没了!” 余昌早没工夫听这些。他带着民警踏进泥水里,开始初步勘查。尸体头朝南脚朝北,趴在淤泥里,大半截身子都埋在底下。上身的衣服被扒开了,下身光着,面部的软组织被什么动物啃掉了大半——沟边有野猫,有黄鼠狼,也说不定是老鼠。冬季刚过,饥饿的野物什么都吃。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他正在心里盘算着,远处的土路上扬起两团尘土。两辆草绿色的北京牌吉普车轰鸣着开过来了,后面还跟着几辆摩托车。沔阳县公安局的局长蔡向春、副局长陈怡康、杜佐亮、蔡天明全到了。加上刑警队侦查员、法医,一共十五个人,风尘仆仆地从县城赶了过来。 现场的气氛一下子紧了。 法医蹲在沟边开始初步验尸的时候,侦查员们已经分散到周围开始了地毯式的搜索。前几天的雨雪把大部分痕迹都冲掉了,但侦查员们还是一个个蹲在泥水里,趴在田埂上,一寸一寸地翻看泥土、草根、石块。 功夫不负有心人。 侦查员在水沟东壁发现了一串清晰的划痕——胶鞋踩在湿滑的沟壁上留下的,从上往下延伸,一直到水面以下。而在水沟西壁的上坡处,虽然经过了雨水的冲刷,但还是有一枚完整的脚印被找到了。不是胶鞋印,是赤脚踩出来的,脚趾、脚弓、脚后跟的纹路清清楚楚,像是用印章盖上去的一样。 顺着水沟往东北方向走十来米,是一片麦田。侦查员在这里停下了脚步。 两平方米左右的麦苗被彻底踩塌了。泥土被翻了起来,有的地方被刨出了浅坑,麦苗连根带泥地被碾进土里。地面上有明显的衣物褶皱压出的痕迹,还有一条腰带勒出来的印子。这个地方发生过激烈的挣扎和扭打,泥土上留下的痕迹不是一个人的——有人在拼命反抗,有人在死死压制。 副局长杜佐亮蹲在这片倒伏的麦苗前,伸手摸了摸泥土的硬度,又看了看麦苗倒伏的方向,沉默了很久。后来他站起来,对身边的人说了一句话:“这里,就是杀人的第一现场。” 从麦田往南,有一条小涧沟,和埋尸的那条分界沟垂直。涧沟水深只有二十公分左右,沟壁上同样有胶鞋划痕,还有明显的东西被拖拽过的痕迹——沟壁的泥土被刮掉了一层,露出一道长长的拖印。 侦查员们把这些痕迹串联起来,还原出了凶手的路线图。 第一现场是麦田。凶手在这里袭击了被害人,制服了她,实施了犯罪。然后将她拖到南边的涧沟——这是第二现场,拖拽了大约二三十米。再顺着涧沟拐进分界沟——这是第三现场,也是最终的埋尸地点。 在分界沟里掩埋尸体的时候,凶手遇到了一个问题:胶鞋踩进三十公分深的淤泥里,越陷越深,根本使不上劲。他干脆把胶鞋脱了,赤着脚踩在冰冷的泥水里,用双手把沟底的淤泥一捧一捧地挖起来,盖在尸体上。埋完之后,他从水沟西壁赤脚上了岸。 所以西壁上才会留下那枚完整的赤足脚印。而东壁和涧沟里的那些胶鞋划痕,是他穿着胶鞋拖拽尸体时留下的。 凶手就是一个人。穿着胶鞋来,赤着脚走。 杜佐亮看着那枚脚印,说了一句话:“这个人身强力壮,起码一米七。” 三 外围调查很快就坐实了尸体的身份。 死者叫张实芝,调低村一组人,二十四五岁的未婚女青年。正月初七——也就是2月26日——中午在千桥村姐姐家吃了午饭,一个人走回家的路上失踪了。家里人找了几天没找到,报了案,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谁也说不准她到底出了什么事。 法医的尸检报告出来后,会议室里安静了好一阵。 死者面部、颈部、腹部有八处刺伤,伤口是单刃锐器造成的,应该是一把水果刀之类的东西。但这些伤口都不深,没有一刀伤到要害,都不足以直接致死。 真正要命的是肺。法医打开胸腔后发现,死者的肺部表面有明显的肋骨压痕——那是被外力长时间按压造成的痕迹。气管和支气管里塞满了细小的泥沙和碎屑,一路延伸到肺部深处。 她是被活活按进水里溺死的。 八处刀伤是为了让她丧失反抗能力,最后的溺亡才是真正的死因。凶手把她打伤、控制住、实施了强奸,然后把她拖进水沟里,把她的头按进淤泥和浑水中,按到她不挣扎为止,按到她再也起不来为止。 杜佐亮把尸检报告合上,抬起头来,看着围坐在桌前的侦查员们。 2月26日下午三点左右,这是张实芝的死亡时间,也是凶手的作案时间。 接着是调查走访的结果。张实芝手上戴着手表,兜里有几块钱零钱,案发后这些东西一件没少。排除了图财害命。 张实芝的老实本分在整个调低村都是出了名的。她不爱说话,不爱串门,连村里放电影都很少去看。之前只谈过一次恋爱,男方嫌她太闷了,分了手,从头到尾没什么恩怨纠葛。排除了仇杀。 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 奸杀。 专案组的会议室设在屯岭村村委会一间十来平米的办公室里。条件简陋得不能再简陋——一张掉了漆的木头桌子,几把凳子,墙上糊着旧报纸。十一侦查员就挤在这个小房间里打地铺,被子往地上一铺就是床。夜里开着灯开会,白天散出去走访,晚上回来汇总线索,连着两天两夜没怎么合眼。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每个人身上都是泥。胶鞋上糊着厚厚一层干了的泥巴,裤腿卷到膝盖以上,小腿上全是泥点子。没有人顾得上洗,也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 刑警队长曾斌丞是那种说话不紧不慢但句句在点子上的人。他把现场勘查的所有材料摊在桌子上,开始给凶手画像。 “能把一个年轻力壮的农村女青年,从大路上劫持到两百多米外的麦田里,还要制服她、控制她,让她没法反抗,这个人必须是身强力壮的青壮年。五十岁的老头干不了,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也没这个本事。” 他翻了翻那枚赤足脚印的照片,接着说:“这枚脚印的尺码和步幅我们测算过了,身高在一米七左右。结合现场胶鞋印的磨损情况推断,这个人应该长期在田间地头劳作,脚底有厚茧,体格强壮。” 刑警队副队长杜新元接过话头。他长着一张圆脸,看着和气,但办起案来是出了名的“咬住不放”。 “你们看这个作案过程,”杜新元指着现场照片说,“先奸后杀,捅了八刀还不算,还要把人按进水里溺死。杀完之后不跑,花时间挖泥埋尸,连衣服都顾不上整理。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个人胆大包天,心狠手辣,而且——他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 杜佐亮把所有人说的拢了拢,划定了侦查范围。 张实芝走的那条路是大柳湖堰周边的乡间简易土路,偏僻、路况复杂,两边是田地和水沟,连个像样的路标都没有。只有屯岭、调低、董庄、千桥、冯台这几个周边村子的本地人才认得这条路。2月26日当天还有雨雪,气温低得冻手冻脚,外地人怎么可能在这种天气、这种路况下流窜作案? 而且埋尸的那条分界沟,距离屯岭村只有一华里。五百米。从屯岭村走过去,一根烟的功夫都用不了。 凶手就藏在这几个村子里。最大的可能,就在屯岭村。 四 侦查员们开始分头走访。对2月26日当天途经案发现场的四十二个人,一个一个地找,一个一个地问,什么时间走的哪条路,看到了什么人什么事,能回忆起来的全部记下来。 大多数人都说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时间过去好几天了,又是雨雪天,谁在路上看到什么都记得模模糊糊的。但侦查员们不急,一遍问不出来就问两遍,两遍不行就三遍,反复地提醒、反复地追问,指望哪个人的记忆里突然蹦出一条关键的线索。 第十四天,这条线索真的蹦出来了。 屯岭村一个刚过门不久的新媳妇,在侦查员第三次上门走访的时候,终于说出了她一直憋在心里不敢说的话。 她说话的声音不大,好像在跟自己确认。 “正月初七那天下午两点多,我去千桥村走娘家,在大柳湖堰那里坐渡船过河。我过河的时候,正好碰见张实芝从对面过来。她穿了一件黄色的上衣,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个颜色在田埂上特别扎眼。” 她把声音压得更低了。 “我跟她擦肩而过之后,看见路边有个鱼棚。就是那种用稻草和竹竿搭的看鱼的小棚子。我走过去的时候,鱼棚里走出来一个男的,二十七八岁的样子,留着高平头,大概一米七的个儿,上身穿蓝色的衣服,下身穿浅绿色的裤子,脚上穿一双胶鞋。” “他从鱼棚里出来以后,就一直跟着张实芝。不是走在路上跟,是隔着一道沟,在沟那边走。张实芝走他也走,张实芝停他也停,一直跟在后面。” 侦查员问她为什么不早点说。 新媳妇低下头,两只手绞在一起。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来:“我怕。那个男的之前在路上盯着我、追过我,他肯定不是什么好人。我怕他知道是我说的,以后报复我……” 杜佐亮后来亲自找这个新媳妇谈了一次。不是什么正式的谈话,就是坐在她家院子里,晒着太阳,像拉家常一样聊了一阵。他跟她讲张实芝被害的经过,讲她家里人哭得死去活来的样子,讲那个凶手可能还会继续害人。 新媳妇哭了一场,把那天看到的所有细节都说了出来。 她最后说的一句话,让在场的每一个侦查员都记了一辈子。 “我当时要是喊一声就好了。我跑得快,她没跑掉。” 没有人接这句话。 五 专案组手里攥着的画像越来越清晰了:二十七八岁,一米七左右,高平头,蓝上衣,浅绿裤子,胶鞋。有流氓习气,胆大妄为,身强力壮,熟悉屯岭村周围的地形。 第一个排查范围是屯岭村三组和四组的男性村民。三组和四组离分界沟最近,凶手要在雨雪天里把一个人拖拽几百米再埋掉,不可能从远处过来,必须就住在附近。 三百二十个适龄男子,一个一个过筛子。 筛到第五天,筛出了五个人。五个人都有疑点,但五个人都拿不出过硬的不在场证明,也拿不出过硬的犯罪证据。案件卡住了,不上不下,进退两难。 杜佐亮把桌子一拍:分兵两路。一路继续在屯岭村抠,另一路去调低、董庄、千桥、冯台四个村,一个村一个村地翻。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十天之后,两路人马碰了头。 四个村的一千八百七十四个适龄男子全部排查完毕,筛选出的八个重点对象全部排除了嫌疑。调低村的人嫌疑最大,可一个个查下来,没有一个人跟现场痕迹对得上。董庄村的人更不用说了,离案发现场至少两公里,当天经过案发现场的人里一个董庄村的都没有。 所有的箭头都指向一个地方——屯岭村三组。 杜新元和杨兴帮两名侦查员被安排驻守在屯岭村三组,不把三组翻个底朝天,不收兵。 这一查,查出事来了。 三组的村民在跟侦查员闲聊的时候,无意中提起一件事:“你们来的也好,我们村这几年出了不少怪事,撬门的、翻墙的、半夜摸进女人屋里的,好几起了。报了案也一直没破,村里年轻媳妇晚上都不敢一个人在家。” 杜新元一听,放下手里的本子,问:“具体说说,什么时候的事,什么人干的?” “最早的是1981年吧。后来越来越多,都是对女人下手。有的半夜去撬门,有的白天在路上拦……” 杜新元和杨兴帮对视了一眼。 他们把三组这几年的报案记录调出来,一桩一桩地捋,发现了一个规律。 这些案子的作案手法高度相似——基本都是拦路劫持妇女,拖到偏僻的地方实施侮辱或强奸。其中一起案件里,受害人的裤子左缝被撕开了一尺多长。而张实芝的裤子,同样是左缝被撕开近一尺长。 不是巧合。是同一个人的作案习惯。 侦查员们在走访中,从一个叫陈某某的青年妇女那里,听到了一桩关键的事。 “1982年8月的一天晚上,我睡到半夜,听见门被踹开了。一个男的摸进来,我拼命反抗,抱住他不撒手,大声问他你是谁。他一慌,脱口而出说了一句‘我是普青’,然后就挣开我跑了。” “普青”。 侦查员们在本子上记下这两个字的时候,脑子里同时转过一个名字——屯岭村三组有个男青年叫周浦清。“普青”和“浦清”,本地方言念出来,几乎一模一样。 专案组立刻把周浦清纳入了视线。二十四岁,未婚——后来是通过换亲的方式成的婚,因为家里有人得过麻风病,村里人忌讳,没有人家愿意把闺女嫁过来。他确实有一条浅绿色的裤子,和目击者描述的凶手特征对得上。 就在大家都觉得要收网的时候,杜新元拍了桌子:“先别动,核实他的作案时间。没有确凿证据就传讯,他要是真凶,打草惊蛇跑了怎么办?他要不是真凶,我们冤枉了好人以后怎么收场?” 接下来的几天,侦查员们不动声色地摸清了周浦清在2月26日的行踪。 周浦清那天全天在下厂村一个姓黄的人家里赌博。五六十个人在场,赌得热火朝天,他从上午坐到下午,输了钱还在牌桌上骂了几句。目击证人不止一个,是一群人。 不在场证明铁板一块。 可是,如果周浦清不是“普青”,那“普青”是谁? “我是普青”这句话,是有人故意说了周浦清的名字,用来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这个人在犯案的时候,脑子转得很快,知道怎么把水搅浑,知道怎么让警方去查一个无辜的人。 这个人不简单。 而更让专案组警觉的是——他为什么要报周浦清的名字?在昏暗的房间里,在受害人拼命抱住他的那一刻,他脱口而出的为什么是周浦清,而不是张三李四王二麻子? 只有一个解释:他跟周浦清很熟。熟到在情急之下,周浦清的名字自然而然地跳进了他的脑子里。 熟到什么程度?熟到——可能就住在周浦清附近,可能天天跟周浦清打照面,可能是周浦清的邻居、牌友、或者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 杜新元把三组的村子地图拿出来,用红笔把周浦清家的位置圈出来,然后以周浦清家为圆心,画了一个圈。 三组适龄男子的名单再一次被摊开。侦查员们一个一个地排查,一个一个地排除,最后目光落在了一个人身上。 周四溟。二十八岁。 六 周四溟在三组一直是个不起眼的存在。不高不矮,一米七整。不胖不瘦,身板结实。留着标准的高平头。结过婚,家庭条件一般,平时话不多,见人笑眯眯的,村里人提起他,大多说一句“还行吧”“没什么特别的”。 但他的履历里,有两个让人没法忽视的疑点。 第一个疑点,跟杨岗渔场有关。 杨岗渔场在道河区,是个规模不小的养殖场。1981年之前,渔场周边的治安一直不错,没出过什么像样的案件。那年周四溟去了渔场打工,干了十个月。就在这十个月里,渔场像被什么东西附了体一样,接连发生了多起撬门入室、侮辱妇女、强奸案件。作案手法、作案时间、作案对象的选取,都跟屯岭村这几年发生的系列案件如出一辙。 十个月后,周四溟从渔场辞了工,回了屯岭村。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渔场那边的案件,从此绝迹。 第二个疑点,跟屯岭村放电影的事有关。 八十年代初的农村,放电影是件大事。一块白布挂在打谷场上,发电机突突突地响起来,方圆几里的村民都会搬着凳子来看。专案组梳理三组历年来的流氓案件时,发现了一个极其诡异的规律——这些案件的案发时间,跟周四溟是否去看电影,有着精确到令人毛骨悚然的关联。 如果今晚村里放电影,周四溟没去看,那当晚或者第二天,三组必定会发生撬门、端门、妇女被骚扰的案件。 如果今晚放电影,周四溟去了,那当晚就平平安安,什么都不会发生。 杜新元把这个规律写在黑板上,退后两步看了半天,然后在周四溟的名字上重重画了一个圈。 新媳妇描述的那个凶手——二十七八岁,一米七,高平头,蓝上衣,浅绿裤,胶鞋——所有的体貌特征,周四溟全部符合。 但专案组不敢动。还差一样东西。 七 专案组对外放出风声:“屯岭村三组的排查工作已经结束,没有发现可疑人员。” 消息传出去以后,三组的村民松了一口气,说公安查了这么久也没查出什么名堂,看来那个凶手八成不是咱们村的。警力开始从三组撤出,转到了四组和五组,摆出一副案件已经跟三组没什么关系的姿态。 周四溟也松了一口气。 他照常下地干活,照常跟邻居打招呼,照常笑眯眯地过他的日子。他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杜新元和杨兴帮的眼睛底下。 四月初,两个便衣侦查员以“进村找水喝”的名义,进了周四溟的家。 周四溟不在。侦查员端着茶缸子,跟周四溟的妻子寒暄了几句,目光不动声色地在屋里扫了一圈。堂屋不大,陈设简单,墙角堆着农具。侦查员一边喝水一边往里屋走,说是想看看房子格局——其实是在找一样东西。 在里屋的床底下,他们看见了那双鞋。 一双沾着泥渍的胶鞋。泥已经干透了,结成一块一块的硬壳,嵌在鞋底的纹路里。鞋底的纹路清晰可见——不是那种市面上常见的通用花纹,而是有一定磨损特征的独特纹路。 侦查员把茶水喝完了,道了谢,出了门。 走出一百多米远,确认四下无人,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了一句话。 “鞋底纹路,跟现场留下的划痕比对得上。” 另一个点了点头。 1985年4月6日,专案组决定收网。 侦查员们兵分四路,同时出现在周四溟家中和他父母、弟弟、妻子的住处。不是抓捕,是先核实——核实周四溟在正月初一到初十这十天里的活动轨迹。每个人分开问,互不通气,看看他说的话跟他家里人说的话能不能对得上。 周四溟面对侦查员的询问时,表现得很镇定。 “正月初七那天,我一整天都在家里睡觉。哪儿也没去,什么人也没见。” 侦查员不动声色地记下了他的话。 然后他们拿出了正月初七那天屯岭村发生聚众赌博的证据。就在周家仅隔五户之隔的地方,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五十多个人聚在一起赌钱。乌烟瘴气,吆五喝六,半个村子的人都知道这件事。 而周四溟是个嗜赌如命的人。村里人都知道,哪家有牌局,他一定第一个到。五十多人的大赌局,他不可能不知道,更不可能不去。 他那天不在赌场里,不是因为他不想赌——是因为他根本不在村里。他在外面,在作案。 周四溟被依法传讯到派出所。传讯通知送到他手上的那一刻,他的反应不是惊愕,不是愤怒,而是一种掩饰不住的慌乱。他当着侦查员的面,快速脱下脚上那双已经穿了一整天的胶鞋,手忙脚乱地从床底下翻出一双破旧的棉鞋换上。 一个乡下人,出了事第一个动作不是穿鞋,而是换鞋。 侦查员看了一眼他换下来的那双胶鞋。 鞋底的纹路,跟一个多月前在分界沟东壁上提取到的那些划痕,一模一样。 “你的胶鞋呢?”侦查员问了一句。 周四溟的手开始发抖。从手指尖一直抖到肩膀,像被什么东西从身体里面往外掏。他的脸上没有了笑容,没有了血色,整张脸像一张白纸一样。嘴唇哆嗦了几下,什么声音都没发出来。 审讯室里的灯照着他的脸。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那口气又深又长,像是要把攒了二十八年的所有东西都吐出来。 “我说。” 八 周四溟交代的作案经过,跟专案组根据现场痕迹还原的轨迹几乎严丝合缝。 1985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初七,下午两点多。 周四溟去大柳湖堰附近看自家的责任田,走到渡口附近的时候,看见一个穿红衣服的年轻女人在路上走。他起了歹念,跟在后面追了一段路,追到渡口的时候那女人上了船,他没追上。 他没走。在渡口附近站了一会儿,抽了根烟,等着。渡口对面过来一个穿黄衣服的女人,二十来岁,一个人,身边没有别人。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从路边的鱼棚里走出来,隔着一道沟跟在她后面。跟了大约二百米,到了那条土路和涧沟交叉的地方,他几步冲上去,从背后一把抱住了她。 张实芝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拖进了麦田里。她拼命挣扎,一边喊一边用手抓、用脚踢,泥土被蹬得到处都是,麦苗成片地倒伏。周四溟没想到这个女人力气这么大,险些被她挣脱,他从兜里摸出随身带的水果刀,一刀一刀地捅过去——不是要害,是胳膊、肩膀、大腿这些能让对方使不上劲的地方。 八刀。刀刀不见血都不深,但刀刀都让张实芝的力气从身体里流了出去。 她不再挣扎了。 周四溟实施了强奸。完事之后,他蹲在麦田里喘了几口气。张实芝躺在倒伏的麦苗上,还在喘气,还在发出细微的声音。 他怕了。怕她回去以后说出来,怕公安找到他。 他把张实芝从麦田里拖了出来,穿过那条小涧沟,拖进分界沟里。他把她的头按进水里,按进淤泥里,按到她连气泡都不再冒了,按到她的肺里灌满了泥水和沙子,按到她再也不动了。 然后他开始挖泥。胶鞋在淤泥里使不上劲,干脆把鞋脱了扔在一边,赤着脚站在冰冷的水里,用双手一捧一捧地挖起沟底的黑色淤泥,盖在张实芝的身上,盖得严严实实,盖到从水面上看什么都看不出来。 他赤着脚从水沟西壁上岸,在岸边的草上蹭了蹭脚上的泥,穿上胶鞋,走了。 他以为没人会发现。 审讯还在继续。周四溟的心理防线彻底垮了,像一堵墙一样整面整面地倒下去。他又交代了1981年到1984年之间,在屯岭村和杨岗渔场先后对九名妇女实施侮辱、强奸的系列犯罪。每一起案件的细节他都记得很清楚——时间、地点、对方穿的衣服、说了什么话、用了什么手段。 其中就包括1982年8月那次入室强奸未遂。他在黑暗中被人抱住,慌乱中脱口而出“我是普青”的那一次。 他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就说了周浦清的名字。可能就是脑子一热,周浦清跟他是邻居,从小一块儿长大,那个名字就在嘴边,顺嘴就出来了。 审讯室的灯灭了又亮,亮了又灭。记录员换了三支圆珠笔芯。周四溟说了整整一夜。 尾声 侦查员们根据周四溟的供述,在他指认的地点找到了那把水果刀,锈迹斑斑,刀刃上还残留着洗不掉的暗色痕迹。那双作案时穿的胶鞋、那件蓝色的上衣、那条浅绿色的裤子,一件不少,全部起获。物证、人证、口供,环环相扣,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1985年8月,距离案发整整六个月的时候,周四溟被依法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消息传回屯岭村的那天,三组的村民们站在村口议论了好一阵。有人说周四溟平时看着挺老实的,真是人不可貌相。有人说难怪那时候他总是一个人出门,还以为是去干活。还有人小声提了一句——他老婆后来带着孩子改嫁了,去了外县,再也没有回来过。 没有人再提起张实芝的名字。 但每年正月里,调低村的老人路过那条土路的时候,还是会停下来站一会儿,望着那片麦田和那条沟,叹一口气,然后继续赶路。 杜新元后来调离了沔阳县公安局。很多年以后有人问起这桩案子,他说了这么一句话:“那个新媳妇说,她当时要是喊一声就好了。这句话我记了三十年。”喜欢90年代大案系列请大家收藏:(www.qibaxs10.cc)90年代大案系列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