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云端铁证,无路可逃(1 / 2)
警笛声从望春路的方向灌进来。
由远及近。
频率越来越密。
第一辆到场的是辖区派出所的警车。
两个民警衝到负二层走廊的时候,被一股浓重的化学品气味逼退了三步。
“什么味儿?”
“汽油。还有別的。”
其中一个民警拿对讲机呼叫增援。
三分钟后。
特警到了。四个人。全套防毒面具。
消防到了。两辆车。六个人。带著可携式可燃气体探测仪。
探测仪伸进走廊里扫了一遍。
读数:汽油蒸气浓度0.9%,低於爆炸下限1.4%。
安全。可以进入。
特警推开编纂办那扇已经变形的铁门。
手电光扫过去。
白色粉雾还没完全沉降。
视野里的画面——
地面上趴著三个黑色雨衣的人形物体。从头到脚裹了一层白色乾粉。像三具还没来得及上釉的兵马俑。
领头的那个被钢叉压著后颈。叉杆的另一端靠在一摞纸箱上,形成一个槓桿,不需要人持续施力。
第二个跪著。没人管他。他也没跑。跑不动了。呼吸道痉挛还没缓过来。
第三个压在三箱案卷底下。已经不挣扎了。姿势比较难看。
而在房间最深处——
一张灰色金属办公桌。
桌上摊著一份打开的卷宗。
桌边放著一把银色游標卡尺。
桌后坐著一个人。
白色纯棉手套。n95口罩掛在下巴上。
胸口执法记录仪的绿灯和红灯同时亮著。
表情——
没有表情。
特警队长走过去。
“你是报警人?”
“是。江默。省住建厅厅志编纂办主任。工號034。”
江默从桌面上拿起一份已经列印好的文件递过去。
《关於不明人员非法侵入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实施纵火未遂案件的现场情况说明》。
两页。
时间、地点、经过、人员、物证位置分布图——全有。
特警队长接过文件。看了一眼。
又看了一眼。
他从警十一年,去过劫持人质的现场,去过持刀伤人的现场,去过爆炸案的现场。
没有任何一个受害人——或者说制服犯罪者的人——能在事后五分钟之內交出一份排版完美的书面说明。
“这……你什么时候写的?”
“等你们来的这十一分钟里。”
特警队长把文件折了一下。揣进战术背心的口袋里。
他决定不再问更多的问题。
三个暴徒被銬上手銬带上楼的时候,领头那个的膝盖还在疼。
两个民警架著他走过负一层到负二层的通道。通道墙壁上贴著一张纸。
白纸黑字。
“本通道严禁堆放杂物。依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编纂办江默”
领头暴徒歪著头看了那张纸。
他现在浑身上下最不疼的地方是眼珠子。
他用眼珠子看著那行字。
看了三秒。
然后他说了今晚第一句完整的话。
不是求饶。
不是“我要律师”。
是——
“你们请的到底是人还是什么东西?”
没人回答他。
民警把三个人塞进警车。
门关上。
警笛拉响。
车队驶出住建厅大院。
后面跟著两辆消防车。
消防车的水泵没用上。因为没有火。
消防队长站在大院里搓著手。十二月的夜。暴雨停了。冷风还在。
他回头看了一眼住建厅大楼。
地面以上六层。灯都黑了。
地面以下两层。有一盏灯亮著。
白色的。
冷的。
——
同一时间。
省城郊外。
方志远坐在那辆黑色商务车里。
发动机开著。暖风开到最大。
他在等。
等火光。
望春路方向。住建厅大楼的位置。八公里。
视线里应该出现火光。
应该了。
时间够了。
从进门到泼汽油到点火,预计六分钟。加上撤离时间十分钟。总计十六分钟。
现在已经过了四十分钟。
没有火光。
方志远摇下车窗。
冷风灌进来。
夜色里,望春路方向的天空是乾净的。
没有烟柱。
没有火映。
只有——
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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