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保密法的最后一块遮羞布(1 / 2)

二月二十三日。

郑毅一夜没睡。

不是失眠。

是在翻法条。

《保守国家秘密法》。

他翻了四遍。

从第一条翻到第五十三条。

他在找一条能用的。

能堵住江默那封信的。

他找到了。

第二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刺探国家秘密。”

他把这条法规画了个圈。

红色的。

然后他给省委办公厅打了一个电话。

“问询组的工作材料涉及省委巡视工作机密。”

“江默在审查期间窥探了问询组的內部工作场所。”

“他的投诉函中涉及的信息属於保密范畴。”

“我要求纪检组对该函件进行保密审查。在审查结论出来之前——暂缓处理。”

电话那头的纪检组副组长沉默了三秒。

“郑组长,他投诉的是你们的违规问题。这个——”

“涉密事项优先。这是程序。”

纪检组副组长掛了电话。

他把江默的那封函件从收文柜里拿出来。

看了一遍。

二十三项。

每一项的事实描述里没有任何涉密內容。

没有巡视工作部署。

没有审查对象信息。

没有案件线索。

全是——灯泡功率、盒饭供应商、笔录纸页边距、进口硒鼓型號。

这些东西算国家秘密吗?

灯泡瓦数是机密?

盒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绝密?

但郑毅的理由在程序上——卡住了。

只要他提出“涉密审查申请”,纪检组就必须走流程。

走流程就需要时间。

时间——就是他最需要的东西。

只要江默的函件被压在保密审查流程里。

他就有时间做另一件事。

上午十点。

郑毅带著两个人出现在住建厅一楼大厅。

门卫老周看到他们的时候,下意识地站直了。

“省委第三巡视组郑毅。找江默厅长。”

老周拨了內线。

“江厅长,巡视组的郑组长来了。”

电话那头。

“让他上来。”

七楼。

三十平方米的办公室。

门开著。

郑毅走进来的时候。

空间带给他一种微妙的压迫感。

不是因为房间小。

是因为这个房间太乾净了。

一张办公桌。一把灰色旋转椅。一个铁皮文件柜。一个衣帽架。

桌面上——三份文件整齐地摞著。签字笔竖在笔筒里。保温杯在杯垫上。

没有一样多余的东西。

三十平方米的房间。

连灰尘都不敢多落一粒。

江默坐在椅子上。没站起来。

“郑组长。请坐。”

房间里只有一把椅子给客人坐。

铁架摺叠椅。

摺叠椅的坐面高度——四十厘米。

江默的旋转椅坐面高度——四十五厘米。

郑毅坐下去之后,视线比江默低了五厘米。

他不確定这是巧合还是设计。

“江默。我来说一件事。”

“说。”

“你昨天寄出的那封投诉函。函件中涉及的內容——属於巡视工作保密范畴。”

江默没有立刻回答。

他从帆布袋里拿出一样东西。

不是游標卡尺。

是一份文件的复印件。

他把复印件放在桌上。推向郑毅。

“这是我投诉函的副本。你看一下。第几项涉及了巡视工作部署、案件线索或被审查对象的信息?”

郑毅没接。

“內容是否涉密,由保密审查部门认定。不是你说了算。”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二条。”

江默的声音没有起伏。

“机关、单位不得將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確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將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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