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生狂跑偏 第220节(2 / 2)

然而,那些明明只是误打误撞而导致结果,结果,其他人被把其看做是柳乘荫“营销鬼才”的神操作。

然而,事实上,自家人知自家事,柳乘荫知道,他根本不懂什么营销,甚至他根本不懂什么商业手段。

因此,在商业的“手段”方面,柳乘荫根本不行,而且手下根本没什么在这方面可以跟人家媲美的能人。

真有这样的能人的话,人家早就自己干了。

所以,需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既然,商业方面的“手段”方面玩不过别人,那柳乘荫就决定简单点,直接点。

如果将接下的谈判看做“比武”。

那么那些眼花缭乱的“商业手段”就是“招式”。

而“产品”就是“功力”!

既然“招式”被压制,那就试试直接拼“功力”!

无招胜有招。

事实胜于雄辩。

不搞那么多花里胡哨。

直接用作品说话。

用作品说服他们。

只要让对方相信柳乘荫的作品就绝对能赚大钱,那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看完作品后,如果还不行…

这就说明,他的新作品也就这种程度了。

那就算了。

爱要不要,直接回去准备上映的事情吧。

反之,对方被来的新作品征服,那么一切都好谈了。

毕竟,这个时候,双方都有了合作的渴望,说明话都好说。

不过,毕竟“无招胜有招”是柳乘荫为此行准备的“大招”。

上来就放大会会有些生硬,显得有些不礼貌,容易惹人生气。

要知道,商业谈判开始前的时候,大家通常会想客套一下、拉拉关系、叙叙旧什么的,活跃气氛,这就跟比赛前的热身运动一样。

如果没有“热身运动”,你上来直接放大招,剧烈的动作下,很容易伤人伤己…

这样一来,很容易会产生不好的效果,到最后,哪怕最终达成了合作也不会很愉快,谈判效果大打折扣。

所以,柳乘荫还准备了一些威力不是那么大的招数作为“前戏”。

唉,先用“前戏”稍微试探一下,让别人有出招的机会,秀一下,然后双方互相抬一手,等大家进入状态,有点准备后,再放大招,这样就比较“润”了。

对于“前戏”部分所需要用到的招数,柳乘荫也想好了。

首先是“拉关系”。

但这个拉关系并不是说要让柳乘荫认亲戚啥的之类的关系。

这个关系是“精神”上的。

正所谓“志同道合”。

柳乘荫要从对方身上寻找到双方的“共同点”,以及“共同敌人”。

有了“共同点”和“共同敌人”,大家就能成为朋友。

然后就有了较为不错的“关系”,然后成为朋友。

既然是朋友,那你不优惠我一点?

那柳乘荫和对方有什么“共同点”和“共同敌人”呢?

很简单。

大家都很“年轻”。

对方是个年轻的财团,柳乘荫是个年轻人,手下也是个年轻的公司团体。

而且作为“年轻”的两个团体,大家都对岛国的那些老古板不感冒。

对方的财团一路走来没少在那些老古板那里碰过钉子,而柳乘荫在不久前也敢碰过钉子。

这样一来,大家就有相似的经历和相同的敌人。

是该联起手来整他们一波。

为了不让自己的话显得空洞,柳乘荫还打算将不久前科隆跟柳乘荫说过的那些怎么利用柳乘荫的新作品打开市场、争夺市场、拉拢朋友、打击敌人的那一套计划搬过来用。

有计划,总能展现出诚意来。